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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人民政府
 
赵县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
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9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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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2023年民生工程总体安排部署,根据省民政厅《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工作方案》具体要求,为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培养培育业务精、技能强,尊老敬老、爱岗敬业的高素质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为重点,着力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德技兼备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为新时代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年度目标和资金来源
(一)年度目标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新增养老护理员持证人员30人以上,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
(二)资金来源
落实省、市、县、机构四级培训机制,有关培训费用分别由县级政府、机构负担。
三、完成标准
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等有关要求,根据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学历层次、工作年限、专业水平、接受能力等多种因素,分层分类开展培训,组织具备相关条件的养老护理员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30名以上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养老护理员取得“五级/初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已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取得高一等级证书。
四、重点任务
(一)明确培训重点内容。未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养老护理员培训应重点突出以下内容:1.养老护理员职业道德、职业守则等相关知识;2.养老护理员服务礼仪、职业安全、个人防护以及自我心理调适相关知识;3.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照护特点以及常见病的照护重点;4.老年人常见冲突和压力处理方法;5.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互救和逃生疏散有关知识,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6.自然灾害的应对处理知识;7.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个人防护、卫生健康知识以及疫情应急处置要求;8.《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消防法》《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知识;9.“2021年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河北省选拔赛”明确的58个科目实操技能;10.其他与养老服务工作相关的知识。已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养老护理员应对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中高一等级有关要求进行提高性培训。
(二)组织开展培训。民政部门制定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年度计划,加强与人社部门沟通对接,用足用好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训操作相结合,采取集中轮训、岗位练兵、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持续提升养老服务工作人员能力素质。落实省、市、县、机构四级培训机制。市级民政部门重点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培训,着力培养骨干力量。县级民政部门重点开展基本照护科目和基本职业素养培训。养老服务机构重点开展岗位培训,采取以老带新等多种方式提升养老护理员综合能力。养老护理员年度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8小时。
(三)做好技能等级认定。按照“培训成熟一批、组织认定一批”的原则,有序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要主动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进行对接,根据培训进度合理确定评价认定批次和时间。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等用人单位自主推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按照“谁评价、谁负责、谁发证”原则落实评价机构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对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活动的监督管理,适时组织评估,确保培训评价质量效果。
(四)加大褒扬激励力度。根据省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要求,市、县同步开展相关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落实获奖选手表彰奖励、技能等级晋升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按程序申报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开展全市“最美养老院长”“最美养老护理员”选树活动,加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先进事迹和职业精神宣传力度,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尊崇感和社会认同度。
五、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2月底前)
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培训计划,分解任务目标,提出落实举措。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安排部署。
(二)培训提升阶段(2023年3月—6月)
根据养老服务工作人员技能水平、从业年限等基本情况制定培训方案,明确提升目标。
(三)等级认定阶段(2023年7月)
根据培训计划完成情况适时组织初评,确定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养老护理员名单。协调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定。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8月—9月)
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养老护理员在实际工作岗位中进一步锤炼提升;未通过认定的由民政部门组织强化培训,补齐专业知识短板。
(五)再次认定阶段(2023年10月)
民政部门协调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未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员进行再次评定。
(六)考核评估阶段(2023年11月—12月)
对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以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开展检查核查,确保高标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作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实施。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加强协作配合,定期调度进展,及时解决问题。
(二)考核评估。按照省级制定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考核办法和细则,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打分排队。考核评估与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日常工作等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养老服务绩效考核奖励挂钩。
(三)政策宣传。各级民政部门要利用报纸、电台、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大对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了解认同养老服务职业,努力营造尊重、关爱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