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赵住建建议字〔2025〕第4号
对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陈建锁代表:
您提出的“欢乐水果机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车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集中解决居民住宅小区楼道杂物堆积和电动自行车“进楼、上楼”停放充电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因楼道杂物堆积和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事故。我县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了一次居民住宅小区清理楼道杂物及电动自行车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一、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工作方面
在此次整治行动中,赵县住建局和赵州镇社区办对我县居民小区进行了全覆盖检查督导,共清理电动自行车进楼充电650辆,清理楼道杂物920处。发现多次督导未整改的现象,积极联系消防救援大队和公安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同时为严管电动车进楼入口,我局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完成380部电梯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住建局沟通协调小区增设电动车充电位12279个,将继续加大力度协调为小区增装电动车充电桩。各个部门第一时间协调联动,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形成常态。
二、赵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工作方面
一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置专门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并设置明显停放标志,引导居民规范停放。对发现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私拉乱接电线等行为,及时制止并予以纠正。同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大巡查力度并督促在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内配备灭火器。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大队将住宅小区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任务中,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全面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加大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宣传力度。通过在小区大门、电梯、楼道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和安全标语,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业主群内推送电动自行车不规范停放、充电引发的重大火灾事故案例,同时积极联合社区网格员、物业管理员、消防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深入小区开展“敲门入户”行动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火灾处置及做好“三清三关”等安全常识,将防火消防知识推送到户。
三、赵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展工作方面
依据《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相关规定,综合执法局会依法对相关部门的移交案件进行相应处罚。小区电动车管理存在问题较多,应对小区加强管理力度。
四、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会同消防救援大队及综合执法局城管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加大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联合检查力度,预防电动自行车上楼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2日
领导签发:张清波
联系人及电话:杨利军 84890010
抄报:县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
抄送:消防救援大队、综合执法局